最近的感悟,就是關於「快樂」這件事。原來我一直對於「快樂」與「成就」之間的關係的先後順序存在誤區,我以為快樂建立在成就之上,而成就的大小,會決定快樂的強度與持久度,但事實上如果一直這麼想的話,就會很容易陷入「不快樂」的陷阱,因為有點難度的「目標」,需要花很多時間才能達成,在目標達成前,可能會壓抑或限制自己的快樂感受,長久下來會容易失去對於目標追求的熱情,因為這個過程通常是困難與痛苦的。
所以換個想法,成就建立在快樂之上,將快樂視為一種成就感,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,創造讓自己快樂的情緒,堆疊自己的快樂,在正面的情緒下達成目標。不要將快樂視為結果,而是把它作為一種持續性的過程,而成就只是這個過程下的結果,它不代表什麼,但至少可以享受過程。
快樂不代表舒服(容易),它反而會有點不舒服(不容易)。當你在做一件讓自己不舒服但又很投入的事,那就代表可能做對事了,我在想那些真的專注於自己事情的人,不會跟你說,他正在做的事情是舒服的,他正在做的是一件不舒服但卻是快樂的事,除非被逼迫, 不然做不舒服又不快樂的事不符合人性,就算是畫家梵谷,有著看似不太如意的人生,我想他也不會覺得畫畫是一件不快樂的事。
或許生活中有很多不如意,有一些限制或是逼迫,如果要享受到豐碩甜美的果實,追求快樂,不要追求成就。
p.s. 這裡的快樂指的不是那種開party或是荒淫無度的快樂,那叫「墮落」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