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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的心理學(2) — 設計的基本原則

一個優良的設計要滿足兩個特點:可發現性 (Discoverbility)、易理解性 (Understanding)。

— 《設計的心理學》

這篇文章是我對《設計的心理學》一書中「設計基本原則」的整理與重新詮釋。雖然書中提到了「七個設計的基本原則」,但通讀內容後,我發現部分解釋不夠連貫,對設計實務的指引也略顯模糊。因此,我會先說明書中的觀點,再轉化為一個我認為更清晰、也更有助於實踐的理解模型。

設計的兩大核心目標

書中一開始即指出,優良的設計需具備兩大特質:

  • 可發現性(Discoverability):使用者能輕易察覺哪些操作是可以執行的,並理解該如何操作。
  • 易理解性(Understanding):使用者能理解產品如何運作,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、會發生什麼結果。

這兩個特質構成設計師在面對任何裝置或介面時,必須牢記的核心原則。只要其中之一缺失,設計就無法稱得上優良。

書中提出的七個設計原則

接著,書中提出了以下七項設計基本原則:

  1. 可發現性(Discoverability)
  2. 預設用途(Affordances)
  3. 指意(Signifiers)
  4. 使用侷限(Constraints)
  5. 對應性(Mapping)
  6. 回饋(Feedback)
  7. 概念模型(Conceptual Model)

但這裡有一個讓我感到困惑的地方:七項原則中提到了可發現性,卻未直接提到易理解性。而在第 37 頁提到:「可發現性來自五個基本的心理觀念」,即:預設用途、指意、使用侷限、對應性、回饋。

這樣的定義讓可發現性變成一種由其他元素組成的集合,反而與其他原則產生重疊。

那麼,易理解性去哪了?

我認為,它其實就是「概念模型」的意涵。

概念模型與易理解性的關聯

在第 52 頁中,書中提到:「概念模型是一個東西如何運作的解釋」,其形成依賴於物件的結構,特別是來自於:指意、預設用途、使用侷限、對應性。

這代表,概念模型是可發現性各構成要素的綜合體,幫助使用者建立對產品運作的合理推論。換言之,當使用者能形成正確的概念模型時,也就具備了對產品的理解力。

因此,我推論:「概念模型」其實就是書中所未明言的「易理解性」對應項。這樣解釋,才能讓設計的兩大核心目標與其原則互相呼應。

重新整理的設計架構

基於上述分析,我將原書的七項原則重新歸納為:

兩大設計目標

  1. 可發現性
  2. 易理解性(=概念模型)

六項設計原則(支撐上述目標)

  • 預設用途(Affordances)
  • 指意(Signifiers)
  • 使用侷限(Constraints)
  • 對應性(Mapping)
  • 回饋(Feedback)
  • 概念模型(Conceptual Model)


我將這六個設計原則視為環繞在使用者與產品互動中的「設計工具」,而這一切的結果是為了讓使用者從外而內建立對產品的理解,也就是內化成概念模型。

二大設計目標、六大設計原則,整理如下圖。

二大設計目標:可發現性、易理解性。
六大設計原則:預設用途、指意、對應性、使用侷限、回饋、概念模型。

為何畫成同心圓模型?

這張圖用層級式同心圓來呈現,是為了表達設計理解的由外而內層層推進的結構關係。當使用者能夠從這些外顯的提示,推導出正確的操作方式,就能形成對產品的理解(易理解性)。換句話說,這是一種「設計表現 → 使用者認知 → 建立理解」的遞進關係。

但正因為使用者是在由外而內探索產品,設計師若用自己「也是使用者」的經驗去推想所有人的行為模式,反而容易落入盲區。這種預設立場在初期常常察覺不到,卻是導致產品難用的根本原因之一。

正確的設計流程建議

優秀的設計應從概念模型的建立開始,設計師必須先理解使用者的心智模型(mental model)與其對系統運作的預期邏輯,這正是使用者經驗分析(UX research)的根本目的。唯有將使用者的觀點納入設計思維,才能讓產品真正「被理解」,而不只是「被看見」。

否則,即使介面再美觀、動畫再流暢,只要使用者無法順利理解其操作邏輯,就形同建立在沙地上的高塔——華麗卻不穩固。視覺再強,也無法彌補認知的落差,這樣的設計只會讓人感到困惑與挫折。


設計是一種決策的過程,而非單純的美感堆疊。真正能讓人信任與理解的產品,往往不是因為它多精美,而是因為它讓人「不用想太多就能上手」,這才是設計真正的深度所在。


接下來,我們再來逐一探討這六項設計原則的具體內容與實踐方式。


文為本人整理與撰寫,部分內容經 AI 工具潤飾。

「設計的心理學(2) — 設計的基本原則」 有 6 則迴響
  1. […] 閱讀這篇前,可以先再複習一下前面提到的設計的基本原則,文中我有提到二大設計目標,其中一項就是「易理解性」,而易理解性根據我在文中解釋指的就是「概念模型」,也是我歸納出六項設計原則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則。 […]

  2. 感謝Wesley,
    最近正準備從平面設計轉UI/UX設計領域,這本書的確在解釋上面不那麼好吸收,有你的整理和舉例好理解很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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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[…] 閱讀這篇前,可以先再複習一下前面提到的設計的基本原則,文中我有提到二大設計目標,其中一項就是「易理解性」,而易理解性根據我在文中解釋指的就是「概念模型」,也是我歸納出六項設計原則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則。 […]

  4. 這個類似Norman(2007)提出的一個系統,使用者與使用者模式與設計模式中間有一個系統模式,一般而言這三者之間的想像是一致的,然設計師不會與使用者有直接的互動,是透過這個系統模式。

    1. hi Wesley~
      你講的沒錯,你指的是「系統印象」,使用者在概念模型形成前,會有自己的系統印象,再透過易發現性來形成自己的概念模型,假設與設計師所發展的概念模型相似,那就有滿足易理解性。

      這在之後的文章中會再補充 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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